福建师范大学图书馆热诚欢迎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本校师生、校友及社会各界人士惠赠图书、期刊、及书画作品等各种文献资料。为了进一步做好拜收与入藏管理工作,特制定以下办法:
  第一条 入藏原则
  1.本馆缺藏或复本偏少的适合大学及以上程度阅读参考的境内外正式出版物。
  2. 古籍资料、地方文献、名人手稿以及校友书画作品。
  3.本馆缺藏的学术性报刊资料。
  4.本馆缺藏的会议文献、学位论文、科技报告、专利文献、标准文献等特种文献。
  第二条 权益处理
  1. 受赠文献资料及书画作品之所有权归我馆所有。一经接收,优先编目,并加盖“捐赠”印章,分批分期在图书馆“捐赠文献”栏目上予以公布与致谢。对于特别贵重或数量巨大的捐赠,上报学校建议给予奖励,可在馆内设立专架或专室庋藏。
  2. 图书馆有权从受赠的馆藏中剔除涂抹、水渍及破损严重的、且已无使用价值的文献资料。
  第三条 受赠方式
  1. 受赠统一咨询电话:采编部:0591-83465364Email:tsgcbb@fjnu.edu.cn
  2. 到馆捐赠:图书馆采编部(仓山校区图书馆一层);图书馆办公室(旗山校区图书馆二楼)。
  3. 邮寄捐赠:福建省 福州市 仓山区福建师范大学图书馆采编部,邮政编码:350007
  4. 大批捐赠者,可由图书馆派员上门拜收。
  5. 离退休教职员工住宅离校较远或是出行不便者,捐赠文献资料较多,图书馆视其情况派人上门拜收。
  第四条 受赠回执
  所捐赠文献资料及书画作品一经拜收,我馆将当面或电话、信件、电子邮件等形式及时示复,同时向捐赠者回赠“赠书荣誉证”等,以致谢忱!邮寄捐赠者,敬请注明尊姓大名、详细地址、邮编或电子邮箱等联系方式,以便我馆示复致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