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图书馆开展跨校区委托借阅服务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5-02浏览次数:6242

为方便我校师生跨校区借阅馆藏图书,我馆决定自201356日起,开展跨仓山—旗山校区两馆中外文图书委托借阅服务,欢迎广大师生参与。

委托借阅服务是指读者拟借的某本图书所在校区馆缺藏或已外借,而在另一校区馆仍有复本未借出,读者可通过登陆图书馆主页“我的图书馆”,进行委托借阅申请,图书馆接到申请后将该书运送到读者所在馆供申请者借阅。

提供委托借阅图书的范围:仅限于中文综合书库(旗山、仓山)和外语文献库(外文图书),协和学院图书馆暂不接受委托借阅,读者若有逾期图书未还等违章的情况存在,图书系统内就不能进行委托借阅,请处理后再委托。

委托借阅册数:每位读者可委托借阅3册,借阅图书到达后,将为读者保留3日,读者须在3日内到馆将书借走。

约而不借达2次及以上者,将停止委托权限1个月。因委托借阅服务所需人力物力较大,请读者根据需要申请委托借阅。

感谢您对图书馆工作的大力支持!

附:委托借阅流程:委托借阅注意事项.ppt

1、登陆图书馆主页上“我的图书馆”。

2、进行书目检索,查找所需图书。若所需图书仅异地馆典藏且未借出,点击“委托申请”。

3、选择想要委托的图书,点击“执行委托”,委托完成。

4、若属误操作,读者可通过“我的图书馆”中的“委托信息”取消委托。

5、图书馆接到读者委托借阅响应期为3个工作日(双休日、节假日顺延),届时读者可通过“我的图书馆”查询委托图书状态,图书状态包括:申请中、运送途中、已到书。图书到达后,系统亦会自动发送通知邮件。(请读者在“我的图书馆”中的“修改信息”中填写常用邮箱,并进行邮箱验证。只有邮箱验证成功,才可收到系统自动发送的到书通知邮件)。

6、委托图书状态为“已到书”、 或收到到书通知邮件的读者,可到所在馆借阅台取书并办理外借手续。

7、如果读者所借图书已经借满(达到本人最大借阅册数),请勿再提交委托借阅申请,提交后系统不能进行后续处理,申请是无效的。

8、不明之处可咨询:图书馆“参考咨询系统”、“在线咨询”、 @福建师大图书馆-木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