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馆书包柜使用规定

发布时间:2013-09-04浏览次数:2844

1.书包柜系供读者入馆查阅资料时临时寄存书包及其它物品,无偿使用。

2.所有书包柜为流动使用,物不过夜。使用者须在每天晚上闭馆之前将所放物品取走。

3.为确保所存物品安全,请勿将贵重物品存入,以防丢失。

4.为防止少数人长期占用书包柜损害他人权益,图书馆将不定期清理隔夜物品,若由此引起物品丢损,由违规者自行负责。

5.违规占用书包柜者,将给予715天的停止借阅权处罚。

6.若发生钥匙丢失、忘记所存物品书包柜位置等,不得自行撬柜,须向值班保安出示有效证件并由其代为处理。

7.若发现物品失窃,请及时报告值班保安,我们将尽力相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