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馆参观接待办法

发布时间:2013-09-04浏览次数:1728

1.在本馆正常开馆时间内可接待国内外友好团体来馆参观。

2.校外单位组织参观本馆,须提前与馆办公室联系,告知参观单位、参观人数和参观时间,联系电话:8346536822867713

3.凡属外宾参观,主请单位须向国际合作与交流处申请,经同意后与馆办公室联系参观。

4.对于人数较少的专业性、学术性参观或学校邀请来的特殊客人,经馆办公室同意,由馆领导或有关负责人接待,可进入某些阅览室和开、闭架库参观。

5.谢绝本校教师、学生和其他工作人员陪同本人亲属、同学等来馆参观。

6.来馆参观应以不影响图书馆正常工作秩序和读者阅览为前提,参观人数较多时不引导进入各类阅览室,参观者应遵守馆内各项规定,维护馆内秩序。